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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师范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0-29浏览:2195设置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地做好《福建师范大学中长期(20102020年)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911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服务国家,突出面向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根本职责;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要坚持以建成“综合性、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战略目标;要坚持以内涵发展为重点;要坚持改革创新精神。

二、基本原则

()科学定位,明确目标

要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局中,在与省内外同类院校和高水平大学的比较中,分析总结,寻找差距,准确判断我校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找准学校在为海西建设服务和全省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定位,并结合综合性、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建设要求,合理制定发展目标。发展目标要坚持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的结合,定性与定量的结合,具有可考核性。

()解放思想,勇于创新

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着改革的力度;而改革的力度,决定着学校发展的速度。在《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要突破固有的框框,创新发展思路,敢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突出战略性、前瞻性,突出特色和重点,增加闪光点和创新点。要通过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赋予《规划纲要》以新的时代特色,从学校现状出发,着眼于学校的长远发展,勇于创新,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形成新的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

()重点突出,整体推进

面向需求,立足实际,提升思路,精心谋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注重内涵,特色发展,突出重点领域、重要任务、重大工程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提高《规划纲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协调,统筹兼顾,切实体现前后结合、上下结合、条块结合和内外结合的编制要求,做到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层次建设,努力为海西建设服务,全面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向前发展。

()全面互动,集思广益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广开言路、人人献策的氛围,提高《规划纲要》编制过程的透明度。要广泛发动教职员工,真心实意依靠教职员工,通过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程序,使编制过程成为一个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一个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使学校的发展目标内化为全体教职员工的自觉追求,化为勇于改革、锐意进取的实际行动。

()处理好若干重要关系

要处理好提升办学实力与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系,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眼前与长远的关系,重点与全面的关系,共性与特色的关系,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关系,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关系,优化外部环境与争取办学资源的关系。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具体编制工作进行协调。

  长:张金栋  黄汉升

副组长:游小波  黄锦平  汪文顶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重奇      方宝川  朱锦懋  刘文银 

孙晓明      余深冬  张华荣  张振华 

陈建国  林子华      金天钦  周亚萍 

郭警修      黄兴彪  黄志高     

程思岳  廖深基  潘玉腾  戴绍明

办公室主任:郭警修

()成立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编写组。

1.编制《福建师范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编写组组

长:王

2.编制学校专项规划:

(1)学科建设规划      (编写组组长:马重奇)

(2)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编写组组长:欧  榕)

(3)校园建设规划      (编写组组长:郭警修)

()各学院和有关单位(图书馆、高师培训中心、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闽台区域研究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成立本部门规划编制工作组,组长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编写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单位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于1031前指定本部门(工作组)的联系人,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学校办公室(联系人:邱海锋;电话:22867061)。

四、工作步骤

()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091021116

1.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福建师范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

2.召开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编撰工作会议,对编制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3.分别召开机关部处长座谈会和各学院院长座谈会,征求对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

()文本起草阶段(2009117125

实行“双线同步起草”模式:各学院、单位和编写组等按照分工责任进行起草,学校同步进行起草。125日前,各学院、单位和编写组等按照分工完成起草、交稿。

()论证咨询阶段(20091261225

1.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文本(草案)形成后,召开各类别人员座谈会,广泛征求对上述文本(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2.聘请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教育教学方面的专家成立咨询委员会,对文本(草案)进行论证和咨询。

3.根据征求、论证和咨询意见,对文本(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校规划纲要文本(草案)经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后于1225前报送省教育厅。

()审定发布阶段(20091225以后)

1.召开校院两级教代会,分别审定学校、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

2.印发《福建师范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3.汇编学校、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

 

附件:1.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样本.doc

      2.各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编制的文本要求.doc

      3.专项规划编制的文本要求.doc    

      4.《规划纲要》编制联系人名单.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

                  2009年10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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