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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关于2009年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9-11-20浏览:6033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首聘期内岗位调整管理办法(试行)》(闽师人〔200960号),现将我校2009年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调整条件及截止时间

(一)岗位调整条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首聘期内岗位调整管理办法(试行)》(闽师人〔200960号)及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员上岗条件起止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091031,首次聘用后晋升正高或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上岗条件可以是担任副高或中级职务以来取得的(若晋升前一级职务任职时间超过五年,则上岗条件为近五年内取得的)。

二、岗位调整的程序

(一)已核准岗位数的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首聘期内岗位调整管理办法(试行)》(闽师人〔200960号)第二章“空余岗位的测算”办法,测算出2009年度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拟投入使用的空余岗位数。

(二)各单位汇总符合上岗条件的各岗位拟申请人数,并填写《单位空余岗位数和拟申请人员情况表》于1126日前报送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经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各二级单位在121日前公布聘用权限范围内的空余岗位数,接受本单位人员的申请,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聘用权限及规定程序确定聘用人选或推荐聘用人选。

三、申请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员根据申请岗位类别、岗位聘用条件等分别填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上述表格均一式两份),并提交符合上岗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需经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于2009124日前交至所在单位。

四、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汇总表》、《管理岗位聘用汇总表》、《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汇总表》、《推荐聘用岗位汇总表(校聘)》及以上表格电子文档;

(二)所在单位具有聘用权限的岗位,需提交申请人《岗位聘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

(三)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管理五至八级岗位的《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申请机动高级岗位的《岗位聘用申请表》(使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请在“申请岗位等级”栏中注明“机动”),以上表格一式二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09129日前报送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sc_zjk@fjnu.edu.cn,联系电话:22867353

五、公示及聘用

(一)各二级单位聘用权限内的岗位聘用人员,经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二)校各类岗位聘用委员会确定学校直接聘用岗位的人员,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对岗位调整人员予以聘用,并按新聘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聘用时间从聘用之日起至首次聘用期满。

以上所需文件和表格请从人事处网页“岗位设置”栏下载。

为确保我校2009年下半年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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