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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励补报的紧急通知

时间:2009-12-23浏览:1673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在本月内进行2009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励补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的通知》(闽师人[2009]29号文)的附件二《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规定的科研业绩成果进行申报,其中:学术论文在CSCDCSSCI及扩展版(20082009)所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均可申报,但AB类学术论文暂按现正公示的《福建师范大学认定学术期刊和出版社分类目录(2009年版)》AB类学术刊物目录申报,学术著作出版社暂按现正公示的我校认定的A类出版社申报;待2009年版目录公示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据此统一认定。2009年度重新修订出版的学术著作将给予配套奖励;署福建师大的编著类成果,第一主编加全书字数的20%,第二主编或第一副主编加全书字数的10%;高水平的体育竞赛、艺术演出或创作按正公示的规定申报。申请简表见附件1或附件2

二、科研业绩补报成果:2009年度遗留未申报的成果。10月份已申报并给予业绩奖励的成果不必再申报,学校将根据新规定统一补差。

三、申报程序: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教师填报科研业绩补报成果简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校对、汇总教师已填写好的科研业绩奖励补报简表,填写“2009年度**学院教师科研业绩奖励补报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仅报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成果和被政府采纳的咨询报告),并附上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的封面、扉页和版权页,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和版权页,获奖成果证书,咨询报告采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将汇总表(学院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和有关复印件务必于20091225日(周五)下班前报送校社科处和科技处确认,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和科技处邮箱,社科处和科技处将对科研业绩补报成果的奖励金额进行核定,并于1229日(周二)通知各有关单位。

四、奖金发放程序: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社科处和科技处反馈的教师科研业绩奖励金额,及时通知获奖教师认真、如实填写“2009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金补报单项分配表”(见附件4,社科处或科技处网站下载,表格必须以电子格式填写,不能用手写);所有补报的奖金总额将在本月内发放完毕。

2.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核、校对教师已填写好的奖金单项补报分配表,出现错误,及时纠正;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按教师的姓名将该教师总奖励金额进行累计,并填入“2009年度**学院教师科研业绩奖金补报汇总表”(见附件4,社科处或科技处网站下载,表格必须以电子格式填写,不能用手写),从而再次核对该学院教师补报的总奖金是否与实际相符。

3.请各有关单位将奖金单项补报分配表和学院补报汇总表(学院汇总表需经学院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并盖章)于1229日(周二)下班前报送校社科处和科技处确认。

4.请各有关单位安排负责该学院“教师收入管理系统”录入的教师对已由社科处和科技处确认后的奖金金额录入该系统,校对无误后,于20091230日(周三)前打印、盖章后,到校社科处和科技处领取奖金分配补报申请单,再到校财务处办理相关银行转账手续。

5.社科处联系人:叶祖淼,电话:22867476,邮箱:yzm2000@fjnu.edu.cn;科技处联系人:谢若晖,电话:22867469,邮箱:kyc@fjnu.edu.cn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广大教师的利益,请各相关学院务必抓紧时间,切实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奖励补报简表(人文社科类).doc

      2.福建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奖励补报简表(理工科类).doc    

      3.2009年度学院教师科研业绩奖励成果补报汇总表.xls

        4.2009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金单项补报分配表和学院汇总表补报.xls        

 

 

社科处  科技处

20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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