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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关于2010年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0-12-09浏览:4998设置

闽师人〔20106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首聘期内岗位调整管理办法(试行)》(闽师人〔200960号),现将我校2010年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调整办法及截止时间

(一)岗位调整条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首聘期内岗位调整管理办法(试行)》(闽师人〔200960号)及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机动岗位的投入:按符合机动二级岗位申请条件人数的35%投入机动二级岗位数;按符合机动三级岗位申请条件人数的35%投入机动三级岗位数;按符合机动四级岗位申请条件人数的70%投入机动四级岗位数;按符合机动七级岗位申请条件人数的80%投入机动七级岗位数。

(三)根据学校现有管理人员核准岗位数,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已无空余岗位,2010年不开展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

(四)因工勤技能岗位四级岗位尚有空余,工勤人员只开展工勤技能四级岗位的调整与聘用工作。

(五)申请人员上岗条件起止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101130日,首次聘用后晋升正高或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上岗条件可以是担任副高或中级职务以来取得的(若晋升前一级职务任职时间超过五年,则上岗条件为近五年内取得的)。

二、岗位调整的程序

(一)已核准岗位数的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首聘期内岗位调整管理办法(试行)》(闽师人〔200960号)第二章“空余岗位的测算”办法,测算出2010年度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拟投入使用的空余岗位数并填写《2010年岗位数核准表》,并于1210日前到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岗位数后,各二级单位公布聘用权限范围内的空余岗位数。

(二)各二级单位接受本单位人员的申请,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聘用权限及规定程序确定聘用人选或推荐聘用人选。

(三)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学校直接聘用岗位的人员申请,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确定聘用人选或推荐人选。

(四)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五)确认聘用人选并向省有关部门报备。

三、申请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员根据申请岗位类别、岗位聘用条件等分别填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上述表格均一式两份),并提交符合上岗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需经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于20101214日前交至所在单位。

四、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汇总表》、《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汇总表》、《推荐聘用岗位汇总表(校聘)》及以上表格电子文档;

(二)所在单位具有聘用权限的岗位,需提交申请人《岗位聘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

(三)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申请机动高级岗位的《岗位聘用申请表》(使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请在“申请岗位等级”栏中注明“机动”),以上表格一式二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101217日前报送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sc_zjk@fjnu.edu.cn,联系电话:22867353

五、公示及聘用

(一)各二级单位聘用权限内的岗位聘用人员,经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二)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确定学校直接聘用岗位的人员,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对岗位调整人员予以聘用,并按新聘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聘用时间从聘用之日起至首次聘用期满。

以上所需文件和表格请从人事处网页“岗位设置”栏下载。

因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我校2010年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人事  岗位调整  聘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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