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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赴国(境)外访学外语培训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1-05-17浏览:1769设置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赴国(境)外访学研修项目的暂行办法》(闽师人〔2009〕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访学研修的选派力度,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参加外语培训的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正高职称的不超过50周岁,应有较好的学术潜能和研究基础。
    2.WSK外语成绩在本项目实施期内有效。
    3.学校确定外语合格线,外语合格教师按闽师人〔2009〕1号规定根据学校选派计划外出访学。
    二、培训时间
    本年度外语培训工作拟于下半年9-12月开展。
    三、申报程序
    1.参加外语培训的教师个人填报《福建师范大学高层次创新人才赴国(境)外访问外语培训申请表》;申请外语免训及免试的教师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高层次创新人才赴国(境)外访学研修申请表》。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推荐。
    3.职能部门根据申请实际情况分期分批组织候选人参加外语培训和考试。
    4.学校确定选派人选。
    四、研修内容
    教师出国(境)研修除了闽师人〔2009〕1号要求外,另要求主修一门课程,随堂听课,回国后作为双语课程教学储备人才。
    请各学院于2011年5月26日前将推荐人选及其申请表递交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以上各表均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联系电话:22867361;电子邮箱:rsc_szk@fjnu.edu.cn。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高层次创新人才赴国(境)外访问外语培训申请表.doc 

  2.福建师范大学高层次创新人才赴国(境)外访学研修申请表.doc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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