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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福建省师德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6-27浏览:1353设置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师德

建设先进集体和福建省师德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提升全校师德建设水平和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福建省师德标兵的通知》(闽教人〔201159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1年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福建省师德标兵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可推荐1个“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或者1名“福建省师德标兵”。

二、推荐范围

(一)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是:学校各二级机构,如院(系)、处、教学基地或团队等。

(二)福建省师德标兵的推荐范围是: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

三、推荐条件

(一)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推荐条件

1.党政工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常规工作,坚持开展群众性的师德建设活动。

2.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在开展师德建设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有成效,认真开展师德考核与监督工作。

3.单位成员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高,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没有发生过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学生、家长、社会评价高。

4.曾获得学校(含)以上表彰。

(二)福建省师德标兵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师德高尚,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

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4.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在师生中威信高。

5.曾获得学校(含)以上表彰。

四、推荐办法

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福建省师德标兵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各单位组织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个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1名福建省师德标兵候选人,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和公示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重视本次推荐活动,组成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的评审推荐和申报工作。要把师德建设工程的落实情况作为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要广泛宣传推荐条件,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先进事迹内容要真实、客观,对于虚构、编造事实者经查实后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厅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四)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抓紧组织开展相关推荐工作,于7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校党委宣传部:

1.工作报告:本单位推荐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情况(包括评选工作程序、领导小组组成、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2.有关表格:《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福建省师德标兵推荐表》(附件12,纸质文档一式20份),推荐单位和人选先进事迹材料字数要控制在3000字左右,另提炼出一份500 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附件3,纸质文档一式20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3.有关材料:曾获的表彰证书(文件或证明)复印件(至多提供3项,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校党委宣传部李瑞德,联系电话:0591-2286715318960872528,电子邮箱:fjsdxcb@fjnu.edu.cn

 

 

 

附件:1. 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2. 福建省师德标兵推荐表.doc

      3. 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推荐对象简要事迹.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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