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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09-2010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动员部署会

时间:2010-10-09浏览:305设置

             

会议于930日下午在旗山校区第九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校文明委主任罗萤,校党委副书记、校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黄锦平,校文明委全体委员,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学院院长、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参加了会议。

罗萤书记作动员讲话。他指出,高校的任务和社会职责决定了它必须成为创造、建设和传播精神文明的策源地。精神文明建设不仅为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供根本保证,而且为高校建设与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同时也是提高学校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使命光荣。

他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对学校事业发展重大意义的认识引向深入。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对照指标体系,立足实际,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把各项指标转化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动力。要加强理论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特点、新规律;突出物态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强化精神文化建设,提升师生道德水平;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创建机制,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建设,为迎接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评估和申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奠定坚实基础。

黄锦平副书记部署了2009-2010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并就评选类别、评选条件、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作了具体说明。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宣传部(文明办) 颜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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