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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校第八届教代会第八次会议暨第十一届工代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7-12-14浏览:2115设置

各代表团、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校第八届教代会第八次会议暨第十一届工代会第八次会议的批复》(闽师委综〔2017〕86号)精神,定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校第八届教代会第八次会议暨第十一届工代会第八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内涵发展,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审议通过《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凝聚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议题

(一)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三)听取和审议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书面);

(五)审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报告(书面);

(六)审议八届七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书面);

(七)审议工会经费审查报告(书面);

(八)审议通过《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九)审议通过《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三、日程安排

大会拟安排在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召开,会期1天。期间召开1次预备会、3次主席团会议、2次全体代表会议。

(一)12月22日上午8:20-8:35,召开预备会。参加对象:正式代表、代表团秘书。地点:旗山校区学术大讲堂。

(二)12月22日上午8:35-9:00、下午14:00-15:00和15:45-16:15,分别召开第一、二、三次主席团会议。参加对象:主席团全体成员。地点:旗山校区图书馆会议室。

(三)12月22日上午10:30-12:00和下午14:00-14:40,安排各代表团讨论。参加对象: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地点:详见《会议指南》。

(四)12月22日上午9:00-10:30,召开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下午15:00-15:45和16:15-16:45,分两个阶段召开第二次全体代表会议。参加对象: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地点:旗山校区学术大讲堂。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会议指南》。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参加会议代表、人员的通知工作,组织代表准时参加会议。22日当天有课或有安排其他工作的正式代表要提前做好调整,确保准时参加会议。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会的,须由本代表团于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1023,电话:22867063)。

(二)请各代表团秘书于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到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九层912室领取会议材料,并参加会务工作培训。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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