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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举行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会

时间:2019-12-11浏览:1098设置

12月10日,校党委在旗山校区第一会议室举行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校党委书记李宝银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校领导赖海榕、杨玉盛作重点发言,中心组其他成员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畅谈学习心得和感悟。

副校长赖海榕指出,党中央今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条例》首次将“三个建设”作为宣传思想工作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了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他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准确把握当前高校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总体态势,聚焦使命任务,做好新形势下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

副校长杨玉盛从当前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2个方面交流了学习体会。他指出,高校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传播的重要单位,党的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肩负着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责任。他表示,要充分认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高校“智库”的独特优势,在理论创新上下苦功、出成果,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努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

中心组与会成员在学习研讨中一致认为,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要准确把握《条例》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各项工作。

李宝银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我们在新时代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他表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大问题,关系到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学校党委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他强调,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要把握方向性,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贯穿到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各方面;要提升主动性,自觉把好方向、抓好导向、带好队伍,自觉肩负起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要增强斗争性,强化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不断提高突发敏感事件的处置能力,切实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和斗争能力。

(宣传部  颜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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