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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下半年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赴国(境)外访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9-09-16浏览:1543设置

 

师大人[2009]299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赴国(境)外访学研修项目的暂行办法》(闽师人[2009]1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10年度计划选派20-30名教师到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访学研修。请各学院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和参加外语培训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在教师个人填报《福建师范大学高层次创新人才赴国(境)外访学研修申请表》基础上(从附件下载),积极推荐人选参加外语培训,文科学院推荐1-2人、理科学院推荐2-3人。外语培训工作于9月底开始至12月中旬,上课时间初定在每周三晚上和周六周日全天。

已参加上半年外语培训班的教师,若要求再次培训须提交申请报告,经学院院长同意(签字盖章),学校审批同意后,可不占用本学院推荐名额,培训费用自理。

申请外语免训及免试的教师,获得确认后,可直接进入文件第三条第四款程序。

请各学院务必于2009922日前将推荐人选及其申请表递交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联系人:苏经强,黄昆梅

联系电话:2286736122867338

 

 附件:高层次创新人才赴国(境)外访学研修申请表.doc

                         

 

                                             00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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