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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0-02-11浏览:537设置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推迟申请和结题材料等接收截止日期

1.申请方面。国家基金委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20日延后至2020年4月20日16时。我校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顺延到2020年4月10日前,同时各学院将纸件版申请书一式一份汇总后交到科技处(无需签字盖章,仅供校内形式审查使用)。《指南》中原来要求的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由项目申请人扫描上传到附件中。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2.结题方面。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国家基金委电子结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1日延后至2020年4月20日16时。我校网上提交截止时间顺延到2020年331日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在申请和结题材料等提交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申请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并对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接收。2020年6月1日(含)以后截止申请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仍按照单独发布的相应项目指南为准。

三.各学院应加强防护,认真组织,提高申报书质量

在此特殊时期,请大家在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的同时,静下心来,耐心打磨,提高申请书质量。科技处将一如既往支持各学院的申报工作。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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