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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台风洪涝灾害期间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03浏览:940设置

各学院:

近期,我国沿海台风频发,福建、广东、浙江等地受灾严重,同时,因暴雨等原因北京、河北、重庆等多地遭受洪涝灾害。学校高度重视灾区学生家庭的受灾情况,为了帮助灾区学生顺利渡过特殊时期,现组织开展洪涝灾害期间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以保障受灾学生安心求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因台风洪涝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及2023级拟录取新生。

二、补助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若因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重大经济损失,学生本人可与辅导员老师联系说明情况,提出申请。

2.学院摸排审核。请各学院通过多种方式对台风洪涝灾区学生进行摸排,持续关注台风洪涝灾害对学生家庭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情况,组织学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全面排查无遗漏,并及时报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具体材料如下:

1)《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

2)相关证明材料;

3)台风洪涝灾害期间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信息登记表(附件2)。

请各学院统一收集受灾学生申请材料,并于81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邮箱:zxgl@fjnu.edu.cn。纸质材料于开学后第一周内报送给黄晓锋老师。              

3.学校复核发放。经学院审核后根据学生困难情况确定补助名单,报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经复核无误后,将根据学校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确定补助额度,并协同校财务处及时做好发放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受灾的2023级新生,请各学院做好关心慰问工作,做好绿色通道、助学贷款、新生专项困难补助、困难认定等资助政策的宣传。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相关慰问工作。

2.学校临时困难补助通道随时开放,各学院要告知每一位同学如遇到各类紧急灾害、突发事件(不限于台风灾害),请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辅导员,同时可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学生资助暑期不打烊,暑期学生资助热线联系人黄晓锋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247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2、洪涝灾害期间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信息登记表.xls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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