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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宣讲团宣讲报告会暨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通知

时间:2021-11-22浏览:2892设置

各二级单位党委、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宣讲团宣讲报告会暨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旗山校区宏达厅,各二级单位党委、各单位设分会场。

三、宣讲专家

省委宣讲团成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全国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导师 郑传芳教授。

四、参会人员

主会场校领导、全体中层正职干部(含主持工作副职)、校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机关青年讲师团、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代表;

分会场:不在主会场参会的各二级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其他处科级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全体辅导员、师生代表。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通知主会场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佩戴党徽、口罩并按指定位置就坐,报告会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遵守会场秩序,严禁讲话、接电话或随意走动。如需请假,请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各单位设置集中收看分会场,组织参会人员观看直播11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10:30进行直播系统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测试工作,直播网址:http://neo.fjnu.cn/resource/newLive/guestLive?id=62。各会场及参会人员应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三)会议实行签到和通报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参会。主会场参会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会的,请于11月22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办好书面请假手续(校部行政楼813,电话:22867123),各分会场参会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会的向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请假。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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