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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通知

时间:2024-01-03浏览:81设置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举行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14日(星期)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

旗山校区会场设在宏达厅仓山校区会场设在科学会堂

三、主讲人

兰明尚  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兼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

四、报告主题

    坚持国之大者  担好窗口使命——新时代福建民族宗教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五、参加对象

旗山校区会场:校领导、在旗山校区办公的各单位中层干部;

仓山校区会场:在仓山校区办公的各单位中层干部。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通知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坐,报告会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遵守会场秩序,严禁讲话、接电话或随意走动。

(二)会议实行签到和通报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参会。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会的,请于14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办好书面请假手续(校部行政楼813,电话:22867123)。

 

 

党政办公室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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