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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校九届五次教代会暨十二届五次工代会的通知

时间:2023-02-06浏览:1586设置

各代表团、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同意召开校九届五次教代会暨十二届五次工代会的批复》(闽师委综〔2022〕86号)精神,定于20232月15日召开校九届五次教代会暨十二届五次工代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守正创新、砥砺奋进,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凝心聚力担使命、勇毅前行促发展,为加快建成富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全国一流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议题

(一)听取和讨论学校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实施办法》制订说明

(四)审议财务工作报告(书面)

(五)审议校务公开工作报告(书面)

(六)审议九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书面)

(七)审议2021年度工会经费审查报告(书面)

(八)审议表决《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实施办法》

三、日程安排

大会召开期间安排1次预备会、3次主席团会议、2次全体代表会议。

(一)2月158:20-8:35,召开预备会。参加对象:正式代表,地点:旗山校区大讲堂。

(二)2月158:35-9:00、14:00-15:00、15:45-16:15,分别召开第一、二、三次主席团会议。参加对象:主席团全体成员,地点:旗山校区图书馆会议室。

(三)2月1510:30-12:00、13:30-14:40,各代表团分组讨论。参加对象:正式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地点:详见《会议指南》。

(四)2月159:00-10:30,召开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 15:00-15:45、16:15-16:45,分两个阶段召开第二次全体代表会议。参加对象: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地点:旗山校区大讲堂。

具体日程安排见《会议指南》。

四、有关要求

(一)2月1415:00在旗山校区行政楼第十会议室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请各代表团秘书通知团长准时参会。

(二)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参加会议代表、人员的通知工作,组织代表准时参加会议。2月15日当天有课或有安排相关工作的正式代表要提前做好调整,确保准时参加会议。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须以代表团名义采用书面形式于2月14日前向大会秘书处(旗山校区行政楼921室,联系人:张晓峰,联系电话:22867298)办理请假手续。

(三)请各代表团秘书于2月1314:30到旗山校区行政楼第四会议室参加业务培训、领取会议材料,并于当日将会议材料送达每位代表。

  

                                                     党政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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