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机构的决定》,我校教育学院荣获“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称号。 本次评选经单位自荐、省级高等教育学会推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初评和专家委员会评审,共评出了56个单位为第四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我省仅我校教育学院和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2个单位入选。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