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我校共计承担68项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中央和我省重大决策的规定,全面客观清理评估部分省级地方法规、省政府规章,对其中不合理条款提出修改、合并、废止的具体建议,并形成系列评估报告。
本次通过对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评估清理,将促使法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更“接地气”,更贴合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实际,并从整体上提升法学院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方面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法学院 乐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