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授予178个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我校语委办主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郑文灿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据悉,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的首次表彰,福建省共有3个集体、8名个人获评。 (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