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教科所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关于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要求见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50128071303579。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申报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申请书7份(120克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查重报告须提交全文对照版。纸质查重报告可只提交数据页,查重报告全文提交电子版即可。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及汇总表由相关学院统一报送社科处,截止日期为7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申请书》中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填好后再打印:“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可以提供进一步修改完善该论文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审核日期填写2025年7月16日。
7.《申请书》中“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填好后再打印:“申报信息属实,同意申报。”审核日期写,2025年7月18日。
五、进度安排
1.申报摸底:6月24日前,各学院向社科处反馈申报意向,提交拟申报项目清单。
2.学院论证:6月18日-7月5日,各学院组织院内论证会,向社科处报送论证会相关信息。
3.申请书及专著初稿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齐,有修改说明的需一同提交,学院初审后于7月9日统一报送社科处进行论证评审和打磨。
4.出版社(博士毕业单位)盖章:有联系出版社推荐或者申报优秀博士论文项目的老师于7月9日前提交定稿材料由社科处审核,并提前对接出版社或博士毕业单位沟通盖章事宜,并将盖章材料及时寄回。
5.提交定稿材料:学院收齐所有申报项目定稿材料,于7月16日提交社科处。
社会科学处
2025.6.20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拟申报项目清单(请于6月24日返回).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