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需求的通知》(闽教便函〔2025〕873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本轮重大专项(科教联合支持)项目需求申报,现将2025年度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推荐指标
项目需求建议单位即申报单位,必须是我省本科高校(不含部属和厦门市属高校),我校可推荐1个名额到教育厅。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研发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研发内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研发内容不得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三)项目应有企业作为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并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研发投入及项目资助经费分配等。
(三)项目申请财政资助经费不低于300万。若财政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四)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申报流程
(一)需求申报情况摸底。初步摸底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名单,科研秘书请于7月9日12:00前将学院需求征集摸底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55225395@qq.com。
(二)学院排序推荐。各学院应当做好项目统筹推荐工作,建议每个学院推荐1项具有竞争力的项目;若推荐数超过1项,需学院教授委员会或者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排序推荐。
(三)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7月16日12:00前提交。
电子版:排序后的需求征集汇总表(附件2)+“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介绍”(附件3)+附件3逐项提供项目信息和有关佐证材料(字数不作限制),发送至邮箱1255225395@qq.com。
纸质版: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介绍”(附件3)+附件3逐项提供项目信息和有关佐证材料(字数不作限制),纸质版暂都无需盖章,一式六份,同步提交至科技处508。
(四)学校请专家评审推荐。如需求申报数超过我校推荐数(1项),学校将以专家评审推荐方式确定推荐名单。科技处预计于7月22日前将推荐结果反馈到学院。
其他未尽事宜,以闽教便函〔2025〕873号文件要求为准。
科技处联系人:李老师 0591-22867469
附件:20250630-科技处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教联合支持)项目需求的通知.zip
科学技术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