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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时间:2025-12-01浏览:10设置

各理工科学院: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5〕494号,见文件夹)有关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应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60号,见文件夹)明确的重点领域,能够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产业技术基础等发展瓶颈,填补产业链空白或实现国产替代,并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对研究方向聚焦脑机接口、先进核技术应用、航空航天、人形机器人、量子科技、创新药领域的,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并予以优先支持。支持民营企业作为创新平台建设主体参与申报。

  二、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条件应符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1〕5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文件夹)明确的具体要求。申报单位应按照《管理办法》,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详见《管理办法》附件,其中评价数据表以2026版本为准),并提供完善统计年报、第三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三、根据闽发改高技〔2025〕494号文件要求,请各申报单位按照《2026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方法》表格(见文件夹)进行初评,初评得分应不低于70分(含70分)。学校将择优推荐1个基础条件较好、有区域特色、辐射带动力强的工程研究中心至省发改委。

  四、请拟申报单位于12月29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科学技术处平台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夏老师,0591-22867478

  邮箱:429809335@qq.com

 

  附件:20251128-2026年度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rar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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