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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做好2026年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1-07浏览:27设置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闽科高函〔2025〕37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流程及要求:

  1、根据省科技厅通知精神,我校限牵头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合作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我校申报项目数(含牵头和合作项目)若超过限制项目数,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

  2、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属于省科技厅统筹,设区市具体负责组织申报工作的项目类别,申报渠道为设区市科技局,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设区市科技局相应通知。如我校为牵头单位,请关注福州市科技局相应通知;如参与申报其他单位项目,请关注该牵头单位所在设区市科技局相应通知。

  3、按照省科技厅通知和福州市科技局通知,请各学院于1月9前收集本单位申报意向,并填写汇总表,汇总表无需排序,仅供学校摸底使用,其中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名称后用括弧备注项目负责人姓名。

  4、各学院应当做好项目统筹推荐工作(含牵头和合作项目),建议每个学院推荐1项具有竞争力的项目,如无合适项目可不推荐;若推荐数超过1项,需学院教授委员会或者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排序推荐(牵头和合作项目一起排序),科研秘书应于1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所需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支撑材料、合作协议等附件装订成册,一式7份),提交科技处508(学院申报数大于1项时需要汇总表加盖学院章),申请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项目组成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429809335@qq.com。

  5、其他未尽事宜,以闽科高函〔2025〕375号文件及设区市科技局申报通知要求为准。

科技处联系人:夏老师 0591-22867478

 

附件:20260107-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rar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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