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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20浏览:1788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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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2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予以印发,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研究中心”) 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科学的思想方法与工作方法,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科学体系、核心要义,推出一批既有深度又有分量,既有理论说服力、又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贡献福建智慧和力量。

二、本年度省研究中心公开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所有项目均列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大项目拟立15项,年度项目拟立80项,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重大项目须按照课题指南的选题原题申报,年度项目可在选题方向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人员,不得申报2022省研究中心项目。2022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教育部立项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人员,不能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做好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把有研究价值的项目推荐上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五、2022年度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完成时间均为20245月(具体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预期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结项要求如下:

1)重大项目须于2023630前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或《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刊发1篇理论宣传阐释文章(2000字以上)。

2)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要公开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年度项目结项时,要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1篇或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 CSSCI来源期刊发表不少于1篇)。

3)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需提供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用意见;年度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

六、申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

1.单位527日前收集汇总本单位拟申报课题教师的《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并将电子文档以邮件方式发送到33147928@qq.com。学校汇总申报清单省研究中心进行选题初审初审合格方可继续提交后续申报材料。

2.615日前,各单位将通过选题初审的以下申报材料报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旗山校区行政楼706室):(1)《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2)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7份。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33147928@qq.com,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单位)2022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

七、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需问题咨询联系校党委宣传部,林志富,电话:0591-22867153。


附件1.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2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2022年省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2年省研究中心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4.2022年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xls

附件5.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研究基地

 校党委宣传部                                              

20225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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